威廉·羅伯特森·尼科爾 --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 The Expositor'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s Dictionary
以斯帖記 3:1-15

原則的孤獨性

斯 3:8

在這個波斯帝國的故事中,講述了王的首席寵臣哈曼如何因為猶大人末底改沒有給予他足夠的尊榮而感到受辱。他受傷的尊嚴要求報復,但僅僅懲罰冒犯他的人並不能滿足他。因為末底改是猶大人,他要透過滅絕整個族群來洗刷這種恥辱。於是哈曼透過對王進行一點明智的奉承,並歪曲居住在波斯帝國疆界內的猶大被擄之民的品格,得到了一道針對他們的諭旨。「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他們的律法與萬民的律法不同。」正如哈曼所言,這是一項虛假的指控,暗示猶大人對帝國有陰謀。但在另一種意義上,這是真實的。猶大人即使在波斯帝國中也是一個分離的民族,擁有自己的儀式、典章、宗教信仰與習俗。羅馬帝國對基督教信仰也曾有過類似的指控,同樣虛假且居心叵測,但也同樣具有內在的真實性。基督徒因為他們的獨特性而受到迫害與騷擾,因為他們身在羅馬,卻不按羅馬人的方式行事。

I. 進步總是透過異議而獲得。必須有出發點、分歧線、差異;否則就會停滯並最終死亡。正是從獨特性中,人類對未來才有希望。偉大的思想運動總是源於異議。我們的基督教信仰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強調原則的孤獨性,使其成為一種個人的事情,而不是像猶大人那樣的種族差異。教會被安置在世界上作為世界的榜樣,一個偉大的客觀教訓,引導它向上達到更高層次的思想與行動。教會不就是一群律法與萬民不同的特定人群嗎?但基督教信仰,憑藉其聖靈對領受之靈魂進行特別啟示的教義,走得更遠,將重點放在個人身上,使靈魂只對神負責。它強制執行原則的命令,呼召一個人,如果必要的話,獨自站立,為了良心的緣故,使他可能與所有人不同。一個偉大的靈魂是孤獨的。從本質上講,任何事物的偉大都會導致孤立。一個偉大的人,一開始總是在少數派中。平庸的人總體上更喜歡平庸。

II. 但這種獨特性必須是原則的果實才有價值;它必須是為了良心的緣故。與萬民的不同必須是出於對律法的順服,這些律法對良心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如果這是出於對名聲的渴望,或是出於怪癖,那是不屑一顧的。但對此的治癒方法很簡單。這種對關注的軟弱渴望,會被「所有的獨特性都伴隨著相應的責任」這一想法所抑制。它將生命調整到一個高音調;而失敗則更為可悲。它要求對原則的嚴格堅持。它設定了一個更不可動搖的標準。律法與萬民不同的唯一藉口是,它們應該是更高的律法,並以全心的忠誠去遵守,以及強加在一個人良心上必須獨特的道德必然性。為了良心的緣故,對不受歡迎的事業進行堅定不移的倡導,賦予了性格力量與堅實。

Hugh Black, University Sermons, p. 77.

參考資料:III. 8. A. P. Stanley, Sermons on Special Occasions, p. 98. III. 12-15. A. D. Davidson, Lectures on Esther, p. 128. III. A. Raleigh, The Book of Esther, p. 69. IV. 1-9. A. D. Davidson, Lectures on Esther, p.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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