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的信息
得 3:9
在談論這卷小書給我們的信息時,我們將其視為傳達救贖的信息。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這卷書有以下幾點要告訴我們:
I. 它告訴我們,上帝恩典的範圍永遠比我們所想像的更廣。 路得記向我們展示了一位身為偶像崇拜民族的一員、一位外邦人、與以色列國民隔絕、在應許的約上是局外人、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的人,是如何真正被帶入選民的行列,並成為彌賽亞降臨的直系血脈之一。
在古代,正如在現代,上帝的救贖雖然透過祂所指定的管道臨到人,但對所有願意接受的人來說都是敞開的。
II. 關於救贖,這卷書告訴我們的第二件事是,雖然上帝的恩典如此自由且對所有人敞開,但只有當我們透過深思熟慮的選擇將其據為己有時,它才能拯救我們。 上帝不會強迫任何人接受祂的救贖。路得選擇了以色列與以色列的上帝。如果沒有做出那個選擇,路得永遠不會獲得波阿斯之妻的地位。即使在做出這個決定性的選擇之後,直到她要求獲得屬於她的一切,她的地位才算穩固。路得必須讓波阿斯知道她自己與她的權利。她必須透過神聖的堅持來獲取她的權利。而她確實這樣做了。
如果我們想要贏得天城,也必須以同樣的決斷與決心行事。誠然,「凡願意的都可以來」。誠然,「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但如果這些蒙福的應許要對我們生效,我們必須願意,並且我們必須來。
III. 這卷書關於救贖的第三個教訓是:救贖是藉由、且僅藉由一位親屬救贖主來完成的。 路得的地位絕非歸功於她自己。她完全歸功於波阿斯。如果波阿斯拒絕行動,她對自己權利的認知與呈現將毫無用處。而波阿斯行動的能力,取決於他是親屬的事實。
上帝的恩典確實廣闊,廣如宇宙,大如上帝自己,但上帝的恩典只有透過救贖主才能臨到罪人。而我們的主拯救我們的能力,在於祂是我們至近的親屬。我們的救主是上帝。但我們的救主是人,祂既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唯有人才能成為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因此,在耶穌裡,我們擁有一位親屬救贖主。
正如這卷小書中的親屬救贖主波阿斯,藉由將路得與自己聯合,使她分享他所有的榮耀與權能,從而完成了他的救贖工作,我們的救贖主也是如此。祂藉著與我們聯合來拯救我們。
G. H. C. Macgregor, Messages of the Old Testament, p. 101.
得 3:10
這段經文的拉丁文形式「Priorem misericordiam posteriore superasti」(你以最後的慈愛勝過了先前的慈愛),已被刻在布列塔尼甘岡(Guingamp)古老教堂門廊的碑文上,以紀念在最近一次宣教中所領受的祝福。
參考資料:IV. 1-22. S. Cox, The Book of Ruth, p.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