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羅伯特森·尼科爾 --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 The Expositor'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s Dictionary
利未記 20:1-27

侏儒的限制

利 20:21

在古希伯來祭司制度下,侏儒雖然被允許領受聖餅,卻被禁止將其獻給他人。他並非因為是侏儒而受責備,但只有沒有瑕疵、且擁有完整男子氣概的人,才被允許執行那神聖職分的職能。

I. 軟弱最痛苦的悲哀,莫過於一個人無法幫助無助者。而在更高的領域中,一個人所能感受到的最深刺痛,就是他在靈性上如此矮小,以至於無法將神的餅獻給他的同伴。身體上的侏儒通常(事實上幾乎總是)沒有個人過錯。這是他的不幸,可能來自遺傳或意外。但靈性上的侏儒,雖然他人的行為可能導致了他可悲的狀況,但歸根結底,他個人必須負責,因為脫離這種狀況的能力始終在他觸手可及之處。

II. 天生侏儒,或因意外、童年殘酷對待而變矮的希伯來祭司,永遠無法成為別的樣子。沒有任何悔改、關懷或教養,能給予他那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寬闊肩膀、輝煌風采與高貴人格。但神在屬靈事物上更為恩慈,或者說,靈性不受肉體的限制;那個因貧窮、苦難或嚴酷對待而變得視野狹窄、經驗貧乏的人,可以藉著對神的奉獻與捨己,從他現在所知的矮小人格中走出來,進入那宏大而輝煌的人格,這將賦予他將神的餅獻給人類的特權。

III. 我們不需要軟弱無力。我們不必在生命的道路上做靈性侏儒。神是不偏待人的。祂正在尋找男男女女,將生命的餅獻給飢渴的靈魂。我們所需要的,只是將自己交給祂,以進行最高貴、最神聖的服事。為了區區幾塊錢、幾年的感官享樂,或為了無知群眾的幾聲喝采,而錯失了將靈魂與品格塑造出那足以讓我們在神聖用途上發揮作用的輝煌比例,這是何等的愚蠢!

L. A. Banks, Sermons which have Won Souls, p. 211.

參考資料:XX. 26. J. Vaughan, Sermons (9th Series), p. 117. XXI.-XXII. H. Bonar, Short Sermons for Family Reading, p. 358. XXII. 21. Spurgeon, Sermons, vol. xxxii. No. 1897. XXIII. 42. Bishop Woodford, Sermons on Subjects from the Old Testament, p. 1. XXIII.-XXVII. J. Monro Gibson, The Mosaic Era, p. 223. XXIV. 5-9. J. H. Holford, Memorial Sermons, p. 127. XXV. 9, 10. J. Flemming, The Gospel of Leviticus, pp. 91, 123. XXV. 10. J. A. Aston, Early Witness to Gospel Truth, pp. 23, 36.

利未記的信息

利 20:26

利未記是我們都感到特別困難的一卷書。然而,沒有哪卷書比它更值得深入研究。在每一點上,它都證明自己是神的話語,因此對於教導、督責、使人歸正、在公義上受訓練都是有益的。雖然隨著主耶穌的降臨,利未記中規定的許多形式已被廢除,但這些形式所表達的原則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強有力地被重申。這卷書對今天的我們有信息,而這正是我們現在必須努力去發現的信息。它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或許在於它對身體聖潔的堅持。利未記承認了後來在啟示中明確斷言的事實,即身體應當是聖靈的殿,因此必須在神面前保持聖潔。

I. 它向以色列人展示了他對神的責任。在宗教層面上,這部法典是對第一條且是最大的誡命的闡釋。它要求以色列人承認耶和華是敬拜的唯一對象。它要求他承認耶和華是所有道德的終極基礎,它要求他在良善與公義的事上,看見神旨意的表達。它要求他承認耶和華是生命的主與時間的主,是各樣美善與完美恩賜的給予者。此外,它要求以色列人承認耶和華是一位在祂的道德治理中令人敬畏的神。

II. 接著,這條聖潔的律法向以色列人展示了他對同胞的責任。它也試圖解釋律法中第二條最大的誡命:「當愛鄰如己」。在它所規定的訓誡中,有一種智慧與啟發,當代的立法者若能學習將獲益良多。首先,它將社會關係置於正確的位置。但在定義了我們對神的責任與對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後,它進而要求我們對弟兄表現出公義、誠實、寬容、仁慈、純潔、溫柔與愛。

III. 然後,這條聖潔的律法向以色列人展示了他作為聖潔國度一員的個人責任。它透過為維持祭司純潔所規定的條例,以間接的方式做到了這一點。並非所有以色列人都是祭司,也並非都在祭壇前實際事奉。但以色列人不可忘記她是一個祭司的國度。由於如此謹慎地表明事奉律法的祭司必須聖潔、純潔且無瑕疵,律法必然教導了以色列人他的神是何等聖潔,同時也教導他,若要在神的面前蒙悅納,他也必須聖潔。在處理了聖潔生活在對神、對人與對己這三個方面的面向後,利未記的這一部分以宣告神對順服者所應許的賞賜,以及對那些蓄意悖逆者所威脅的懲罰作為結束。這部法典完成了簡短的附錄,而關於許願的事項則使整卷書畫下句點。

G. H. C. Macgregor, Messages of the Old Testament, p.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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