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歸向
何 14:1
何西阿最後的呼籲充滿了溫柔、恩典、權威與盼望。
I. 神對以色列的呼召。 這是一個悔改的呼召。他們已經遠離祂很久了。現在歸向還不算太遲,也不算太遠;但他們必須歸向,不能半途而廢。簡單的「歸向」一詞訴說著盼望,並能激發信心。他們也因被提醒他們是「以色列」而受到鼓勵,這個名字作為他們的立約之名意義重大。神的名字進一步幫助了他們,表達了祂與他們所處的關係——「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他們的創造者、施恩者、救贖主,與他們立約,依然是他們的神,像以往一樣願意祝福他們,儘管他們背離了祂,祂對他們仍有權利。那看似阻礙悔改的,正是悔改的理由。悔改的必要性被強調了。墮落者正是悔改的適當對象。
II. 歸向的方法。 神並沒有讓以色列在悔改的方式與精神上處於黑暗中,而是提供了關於歸向祂的正確且成功途徑的具體資訊。「當帶著言語歸向耶和華。」不要空手或沉默地出現在主面前,但也不要帶來外在的禮物或祭祀;只帶言語——悔改認罪的言語。不要用模糊的渴望、嚮往和混亂的思想來敷衍祂;將你的感受具體化,將你的思想形成言語;要明確;說點什麼。當然,這些話必須出自內心,並成為其真實的表達。不應有陰沉的沉默,而應有悔改的單純表白。出自內心的言語比精心準備、昂貴卻無心的祭祀更有價值。言語迫使我們分析自己的情緒,體現我們的願望,並將我們固定在明確的陳述上。但神所要求的這種言語,對於那些陷在罪孽中的人來說並非自然而然。神親自賜給他們;祂使我們的口充滿辯論。
III. 我們該帶什麼言語? 「當對祂說」
a. 「除掉罪孽。」這是一句偉大的話,包含了對我們罪孽的承認、對除掉罪孽的需要、神除掉罪孽的能力與意願,以及我們自己無法除掉罪孽的事實。
b. 「悅納良善;」字面意思是「接受良善」;意即:悅納我們帶來的唯一良善之物,即我們所獻上的認罪,以及祢放在我們心裡與口中的認罪。
c. 「這樣,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即,將我們嘴唇的禱告與讚美作為感恩祭獻上。這代表了對神敬拜與事奉的全新、改變後的生活誓言。這是對神奉獻自己的承諾——這是真正悔改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沒有它,對赦免的祈求就幾乎變成了請求再次犯罪且不受懲罰的自由。
d. 「亞述不救我們;我們不騎埃及的馬,也不再對我們手所造的說:你是我們的神。」這些話主要指以色列立約關係中兩次嚴重的破裂。他們在國家危難時求助於外援,而不是呼求耶和華。有時他們仰望亞述,有時仰望埃及——那個以馬匹和戰車聞名的大國。他們也陷入了偶像崇拜,越陷越深,直到敬拜自己手所造的神。簡而言之,他們依賴外援和自己的計謀。他們放棄了這種依賴。除了神以外的所有依靠都必須被拒絕;所有世俗的政策、避難所與幫助都必須被離棄;所有對自我或對我們自己手所造之物的信任都必須被摒棄。
e. 「孤兒在祢耶和華中得蒙憐憫。」這是為了支持整個悔改的禱告。這是對神憐憫本質的啟示與保證。對於一個歸向神的悔改罪人來說,這是一個適當的鼓勵;遠離神,他確實成了孤兒,帶著作為一個荒涼孤兒的孤獨感與依賴感歸來。
公眾敬拜
何西阿書 14:2
只有一位大祭司,憑祂自己的權利可以親近神;只有一位中保,可以為祂自己的良善代求;因此,也只有一個贖罪、除罪的祭物,即那「一次在十字架上為全世界的罪所獻上,完整、完美且充足的祭物、供物與補贖」。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有其他的祭物。若非這唯一且獨一的贖罪,我們所說、所想或所做的一切,在神面前都無法蒙悅納;若非如此,我們仍將如出生時那樣,是一個受咒詛的族類。
然而,儘管這是事實,但對於那些倚靠那位偉大祭司的代求,並藉著信心,向自己的靈魂懇求並應用那唯一贖罪祭之功德的人,聖靈教導我們,他們向神獻上了蒙悅納的事奉;神會因基督的緣故,准許他們親近祂,並接受他們手中的事奉。這給了我們關於「祭」的概念。因為祭物是藉著神所指派「向耶和華獻禮物」的人,代表人類呈獻給神的。在這個意義上,律法下的「公牛和山羊的血」成為了預表性的祭;而在福音之下,聖餐被如此指定,成為一種紀念性的祭。但根據聖經:
I. 公眾敬拜也是一種祭,將其視為祭是極其重要的。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