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
何 5:15
這是一幅父親對待尚未承認錯誤的孩子的圖畫。父親一直試圖勸導孩子,但孩子不肯認錯。於是父親說:「我要試另一種方法,『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的面』;我的離去必會帶來憂傷與苦難:而『他們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將下一節經文連結起來看,非常美妙。這段經文被劃分到下一章,實在可惜。離去帶來了苦難,而苦難帶來了認罪:「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我們常覺得神似乎離我們而去。會不會在離去與同在之間,正存在著那樣的區別、那道明確的界線——「等他們自覺有罪」?而那臨到你的苦難,是否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而來,要對你說:「承認吧,承認那個讓你與神隔絕的隱秘之罪」?承認你的罪。把你心靈洞穴中那些被俘的君王帶出來。你會發現這是一種解脫;會有一種自由的感覺油然而生;神會對你感到喜悅;從那一刻起,你會開始感到快樂得多。在你與平安之間,可能只隔著你所保持的沉默,以及你對某種罪所實行的欺瞞。努力去做吧。下定決心:「無論我還有什麼缺點,我都要誠實、坦率,並承認」。現在,讓我們思考該如何進行這種認罪。
I. 在謙卑中認罪 認罪是對神說的,應該帶著最深沉、最謹慎的謙卑。任何有助於謙卑的事,都要去做。神要求你因罪而中斷並扭曲的與祂的關係,必須重新調整。你必須降卑到塵土中,而神必須被高舉。缺一不可。當自我降卑,基督就必須被高舉;當基督被高舉,自我就必須降卑。將你自己真實、單純地置於塵土的最底層,這就是認罪的本質。
II. 詳細列舉你的罪 為達此目的,你對神的認罪應當具體。要非常細緻——盡你所能地細緻。提及所有的小事。讓它們在鮮明的對比中顯露出來。這是認罪的總結。通常,人們很樂意承認許多,甚至大部分的罪,但有一種罪,即使在對神說話時,他們也不願提及。現在,如果你只做到那一點,你的認罪將毫無意義。《利未記》中關於認罪有許多很好的建議和規則:「在這些事上犯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那件事。你要將那件事及其所有細節呈現在神面前:在那之前所犯的罪惡疏忽、錯誤的動機、隱秘的情感、加重罪行的環境、具體的行為、罪中之樂、對聖靈的抗拒、對良心的虧欠、悲慘的後果。
III. 接受懲罰 當你認罪時,總要以一個接受懲罰者的身分去做。敞開胸懷接受懲罰。感受並說:「主啊,我在這裡,沒有什麼懲罰對我來說是過重的」。但是,噢!天父,「求祢慈悲地垂看我們的軟弱,並為了祢名的榮耀,使我們免受那些我們理當受到的災禍」。 「耶和華啊,求祢從寬懲治我,不要在祢的忿怒中懲治我,恐怕使我歸於無有。」
IV. 將罪放在祭壇上 同時要意識到,並且不要懷疑,你正將你的罪放在真正的祭壇——主耶穌基督身上。當你說出這些自卑的話語,當你感受到最沉重的定罪感時,要相信你正將一切放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頭上,祂將承擔所有放在祂身上的罪,帶到那無人居住之地,在那裡,它們將不再被看見或提及。
V. 進行某種奉獻行為 然後去嘗試將那認罪具體化,並透過某種神聖的行為——某種捨己的愛心勞苦、某種對神的奉獻、某種特別的敬虔行為——賦予它所有的力量與實質。
但對神真正的認罪,總是會伴隨著,也總會產生向人認罪的願望。如果你曾偷過東西,就歸還它。如果你說過謊,就承認它。如果你做過任何傷害他人感情或靈魂的事,就去盡力彌補。你欠那個人,你也欠你自己的靈魂。這將成為你信心與愛心真實性的有力證據。
參考資料。五 15。J. Keble, Sermons for Sundays After Trinity, part ii. p. 289。J. Vaughan, Sermons (6th Series), p. 14。Spurgeon, Sermons, vol. xxv. No. 1483。六 1。J. Baldwin Brown, The Sunday Afternoon, p. 269。六 1-10。F. Hastings,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xxix. p. 261。六 3。T. R. Williams, Sermons by Welshmen, p. 169。J. M. Neale, Sermons on the Prophets, vol. ii. p. 72。Spurgeon, Sermons, vol. xxi. No.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