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中的信仰
詩篇 101:2
人類社會的最終基礎是家庭。從這種原始的紐帶中,產生了我們最高的德行與最神聖的要求。
I. 因此,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說「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必然是一種首要的本能。除非我們能在自己的家庭中、在自己的親屬間討神的喜悅,否則我們在陌生人中間或公共平台上取得成功也將是徒勞的。
II. 許多年輕男女往往夢想著,如果他們有自己的家庭,他們就能在對神的愛與敬畏中治理它。但目前,他們只是一個家庭的成員,他們的職責不是發號施令,而是順服。信仰,如果是真誠的,會使一個好兒子、好女兒對他們的父親和母親更加恭敬、體貼、富有同情心與溫柔。
III. 兄弟姐妹之間的紐帶涉及一種關係與責任,雖然不同,但同樣嚴肅。聖經中充滿了關於這種義務的例子,以及這種義務是如何被致命地破壞與否認的。
IV. 現代家庭往往包括僕人,我們的家庭信仰也必須將他們納入其圈子。當我們以我們自己處於他們位置時所希望得到的公平、溫柔、尊重、禮貌與體貼來對待僕人時,我們就是在向他們傳講基督。人們抱怨僕人不好;但從長遠來看,他們通常會得到他們應得的服務。
T. H. Darlow, The Upward Calling, p. 326.
參考文獻:Son 2. J. J. Bourdillon, Plain Sermons for Family Reading (2nd Series), p. 202. Spurgeon, Sermons, vol. xxi. No. 1230. CI. 11. J. Keble, Sermons from Easter to Ascension Day, p. 323. CI.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vol. ii. p. 313. CII. 15. G. S. Barrett, Old Testament Outlines, p. 132. CII. 17. Spurgeon, Sermons, vol. xix. No. 1411. CII. 18. Archbishop Alexander, Bampton Lectures, 1876, p.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