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耶和華的僕人
在完成了對我們預言基本真理的概述,並研究了構成其直接且最迫切興趣的主題——以色列從巴比倫得釋放——之後,我們現在可以轉而考慮擺在得釋放之民面前的偉大責任與命運——耶和華的事奉。我們預言中描述這一點的篇章,散見於我們已經研究過的章節以及我們面前的章節中。但是,正如導論中所解釋的那樣,它們都很容易從周圍的環境中分離出來;它們雖然被多次中斷,但其系列所展現的連續性與進展,要求我們將它們放在一起處理。因此,它們將構成本書所劃分的第三卷。
關於耶和華的僕人,或如英語讀者更習慣稱呼的「主的僕人」的篇章如下:賽 41:8 ff;賽 42:1-7;賽 42:18-25;以賽亞書 43 章各處,特別是賽 43:8-10;賽 44:1;賽 44:21;賽 48:20;賽 49:1-9;賽 50:4-11;賽 52:13-53。主要篇章是 41、42、43、49、50 和 52-53 章。其他則是對以色列作為主的僕人的附帶提及,並沒有發展僕人或事奉的特徵。
關於這些預言結構的相關問題——為什麼它們如此分散,以及它們最初是來自以賽亞書 40-66 章的主要作者,還是來自其他單一作者——這些批評家們要麼保持謹慎的沉默,要麼說出來也無法說服任何人,除了他們自己——我沒有最終的意見可以提供。這些篇章在併入我們的預言之前,可能本身就是一首詩;但為此提供的證據遠遠不足。它們中的一個或多個可能是其他作者的插入內容,我們的先知有意識地在其中加入了自己關於僕人的觀點;但對此也沒有值得認真考慮的證據。我認為我們能做的,就是記住它們出現在一部戲劇作品中,這或許至少能解釋將它們分開的中斷;它們所探討的主題貫穿了以賽亞書 40-53 章的其他部分,即使是像以賽亞書 49 章那樣看起來可以獨立存在的篇章,也是由其前面的經文所引導的;最後,它們的系列展現了一種連續性,並提供了對其主題的明確發展。
這正是以下闡述試圖追蹤的發展。由於先知從僕人即整個歷史民族以色列這一觀念出發,因此首先專門用一章來探討以色列與神特殊的關係是有必要的。這將是第 15 章「一位神,一個民族」。在第 16 章中,我們將追蹤這一觀念在整個系列篇章中的發展;在第 17 章中,我們將給出新約對僕人的解釋與應驗。隨後將是對事奉內容及其所呈現理想的闡述,首先是賽 42:1-9 中所給出的神與人的事奉(本書第 18 章);然後是僕人自己作為先知與殉道者所實現與承認的事奉,賽 49:1(本書第 19 章);最後是賽 52:13-53 中的巔峰(本書第 20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