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羅伯特森·尼科爾 --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 The Expositor'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s Dictionary
加拉太書 5:1-26

基督徒的自由

加拉太書 5:1

什麼是「自由」?是對自己的順服;是對寫在一個人自己心裡的律法的順服。如果我順服我自己,而我自己並非一個正確的自我,那確實是「自由」,但因為是一種糟糕的自由,它就變成了「放縱」。如果我順服一個外在於我的律法,而我內心的律法與我所順服的外在律法相抵觸,我所做的行為可能是完全正確的,甚至是唯一正確的,但我的順服不是「自由」,而是強迫;是奴役。自由是當外在的律法與內在的律法相同,且兩者都是良善的時候。基督藉著祂的十字架使那種一致成為可能。聖靈藉著祂在人心中的運行使那種一致成為事實。自我永遠不是自由,因為自我與神是兩個原則,必須結合起來,一個人才能自由;而罪惡的生活永遠無法將兩者結合。讓我們看看基督如何給予「自由」,以及那「自由」是什麼。我們將從三個觀點來看它。

I. 從過去得自由。 每個人都有一個束縛他的過去。你生命中有一些事,你幾乎不敢回首,當你回首時,它們就鎖住了你。你覺得只要那些事還在那裡,開始並試圖過更好的生活就幾乎沒有用處。沒有未來可以撤銷它們。現在,為了應對這一切——基督的十字架已經取消了所有的罪疚,付清了所有的刑罰——當一個人真正相信並接受他的赦免時,他就與他所有罪惡的過去斷絕了!它被放在「神的背後」。它被「投在深海中」。就好像它從未發生過一樣。他可以完全重新開始。沒有陰影,沒有恐懼,需要從逝去的歲月中浮現。他站立成為一個得釋放的人!現在,他可以作為基督的自由人,帶著活力走向未來更好的事物。他恐懼的神已經變成了他愛的神!這就是從過去得來的「自由」,是「基督釋放了我們」——祂十字架的購買,祂寶座的恩賜。

II. 從現在得自由。 現在看看從現在得來的「自由」。如果我已經接受基督進入我的心。我是一個蒙赦免的人,我是一個快樂的人,我知道並感覺到我所有的幸福都歸功於祂,因此我愛祂;我不能不愛祂;我最初的願望是取悅祂;跟隨祂;像祂;與祂同在。而同時,有一種力量在我裡面運行,那是一位偉大的解放者。祂為我打破鎖鏈。祂為我打開門。祂將我從世界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它的習慣、它的觀點、它的嘲笑、它的評判。祂給了我一種獨立與男子氣概,這就是我的力量。我不知道除了祂之外還有什麼束縛,祂是我世界上最珍貴的,那就是自由!然後看看我被准許進入什麼。我可以進入神的面前。我可以在每一個困難中諮詢祂,向祂承認每一個思想,並知道它在那裡就得到了赦免。我有自由進入祂的施恩座。我有自由進入祂的宮廷。所有的應許都是我的。哦,這是何等的「自由」!與那種蒙福的感覺相比,這地球所能給予的一切算什麼?這就是基督使祂的子民得自由的現今自由。

III. 從未來得自由。 那麼未來呢?一條通往榮耀的遠景!但難道沒有黑暗的地方嗎?主要是在預期中。當它們來臨時,它們會帶來自己的逃脫之路與平衡。但我的未來——無論它是什麼——都是立約的。基督告訴我不要為它焦慮。我永遠不會懷疑祂。祂在每一件事上都為我承擔。祂永遠不會離開我。祂將一路在我身邊,我的道路與我的心都完全自由!我從我所有的未來中完全自由。死亡將是一件很小的事。墳墓無法留住我。祂已經走過,並打開了另一邊的門。那只是一條很短的通道!完全光明!完全安全!

這是何等的「自由」!過去已逝;現在安全、平安、愛;未來確定!

參考資料。V. 1. James Vaughan, Fifty Sermons (9th Series), p. 22. J. G. Rogers,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1. p. 8. E. M. Geldart, Echoes of Truth, p. 105. J. G. Rogers,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xlix. p. 406. H. Allen, Penny Pulpit, No. 1618, p. 339. B. J. Snell, The Virtue of Gladness, p. 153. H. Woodcock, Sermon Outlines (1st Series), p. 82. W. F. Taylor,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lix. p. 334. J. C. M. Bellew, Sermons, vol. iii. p. 274. G. A. Sowter, From Heart to Heart, p. 194. H. Wace,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lix. p. 338. V. 2-6. Expositor (4th Series), vol. viii. p. 360. V. 5. Spurgeon, Sermons, vol. xxi. No. 1228. Dinsdale T. Young, The Gospel of the Left Hand, p. 71. V. 6. J. Iverach,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xlvii. p. 342. R. W. Hiley, A Year's Sermons, vol. iii. p. 55. A. P. Stanley, Canterbury Sermons, p. 205. W. P. Paterson,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liv. p. 316. Bishop Bethell, Sermons, vol. ii. p. 307. J. Iverach,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1. p. 262. Spurgeon, Sermons, vol. xxvi. No. 1553; vol. xxii. No. 1280, and vol. xxix. No. 1750. J. M. Gibbon,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lxx. p. 265. A. Maclaren, Expositions of Holy Scripture: Galatians, p. 136.

阻礙

加拉太書 5:7

這段經文是討論當今阻止與阻礙人們擁抱基督徒生活之事物的一篇講章的合適座右銘。

I. 基督徒的不一致。 有些反對意見是基於其他人;或者,直白地說,人們在接受基督與基督徒生活的道路上,發現了一個真正的阻礙,那就是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所過的不一致且不配的生活。請記住這兩件事:

(1) 如果你希望誠實地對待基督信仰,你就沒有權利透過某些自稱信徒之人的不配生活來評判它;你必須透過它在新約中對自己的描述來評判它——你必須透過基督本人來評判它。

(2) 關於他人的考量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你與耶穌基督的個人關係。基督與你之間的關係是純粹個人與個人的關係。沒有第三者可以介入——基督對你提出了某種要求。你打算如何對待基督?你打算盡你的責任嗎?這個人的罪與那個人的失敗完全與此無關。宗教是一項個人的事務。每個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無論那擔子是什麼。

但是,除了這些由他人引起的困難之外,許多人還發現了對他們個人而言的阻礙。

II. 個人不配感。 許多人發現 強烈的個人不配感 是一道可怕的阻礙。我經常遇到一些人,當勸勉他們接受基督並擁抱基督徒生活時,他們反對說 「他們不夠好」。如果你像約翰·班揚(John Bunyan)一樣,覺得自己的心簡直是罪惡的淵藪,如果你對自己罪咎的感覺刺痛著你,那麼就下定決心做他所做的事。他寫道:「我的情況已陷入絕望,我心想,我不過是一死;如果註定如此,那至少要讓人說,有這樣一個人是在禱告中死在基督腳前的。」是的,如果你的情況如此絕望,那就下定決心,如果非死不可,你也要死在基督的十字架腳下。但至今還沒有一個罪人死在那裡。

III. 理智上的困難。 許多人發現關於基督信仰要點的 理智上的困難 幾乎是 不可逾越的障礙。在我的牧職生涯中,我遇到過許多這樣的人。在過去,教會相當強調教條和教義,許多人在這些事情上發現了信仰的真正阻礙。但神學上的困難不再需要成為阻礙。因為今日的基督教與五十年前的基督教之間最顯著的區別,在於 重點的轉移。五十年前,人們覺得宗教與對某些神學教義的信仰緊密相連;從那時起,人們回歸到基督身上,今日的人們認識到,宗教在於罪人對救主個人的依附。

IV. 認信的責任。 其他人則在 公開認信基督所帶來的巨大責任感 中製造了阻礙,或者說,發現了阻礙。人們說:「我害怕承擔基督徒的生活。我的生活會被如此嚴密地審視,我退縮了,因為我害怕會給基督的名帶來羞辱。」就某種程度而言,這是一種合理且健康的感覺。當我們承認基督的名時,我們確實承擔了重大的責任。你說承認基督是一件嚴肅的事。是的,確實如此;但 不 承認祂,難道不是更嚴肅的事嗎?

請記住,基督呼召我們盡責時,從不給我們所需的加力。祂對每一個因責任而退縮的人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此,不要讓那將要落在你身上的莊嚴責任感,阻礙你接受基督徒的生活。

J. D. Jones, Elims of Life, p. 107.

參考資料:V. 7. F. B. Cowl, Preacher's Magazine, vol. xvii. p. 238. H. Melvill, Penny Pulpit, No. 1561, p. 121. V. 8. A. Rees,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xliv. p. 140. Expositor (4th Series), vol. vii. p. 471. V. 10. Ibid. (6th Series), vol. ix. p. 108.

十字架的絆腳石

加 5:11

保羅事奉的一個標誌,是他對猶太人那充滿愛心的渴慕。當我們記住那深切的渴望時,我們才意識到十字架對保羅意味著什麼。因為對猶太人來說,信仰最大的絆腳石——那使基督的福音在他們聞起來發臭的冒犯——正如我們的經文所指出的,就是十字架。現在,我想更清楚地向你們說明為什麼十字架對猶太人來說是一種冒犯,並以一種方式呈現,使你們能立刻看出同樣的原因至今仍在起作用。

I. 首先,十字架之所以冒犯猶太人,正是因為它粉碎了他們所有的希望。它擊碎了他們所做過的每一個夢;擊碎了每一個曾對他們閃現的理想。他們曾祈求並夢想著他們的彌賽亞,祂將以征服者的身分大有能力地降臨。然而,取代那勝利的,卻是各各他。取代得勝的基督的,是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如果我對人們現在所珍視的理想,以及在萬千心中占據主導地位的希望有任何了解的話,它們與十字架的對立,正如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理想一樣。寫在各各他之上的是犧牲;寫在我們這個時代之上的是享樂。

II. 十字架對猶太人來說是一種冒犯,因為它掃除了許多他們引以為傲的事物。如果各各他有任何意義的話,那麼他們最珍視的一些東西就毫無價值了。猶太人是極其虔誠的民族,而這始終是虔誠之人的危險之一。那就是將引導人歸向神的事物,變成讓心靈沉溺於其中的對象。而今天,十字架的那種冒犯消失了嗎?我說,這仍然是各各他的冒犯,它切斷了我們許多引以為傲之事的根基。

III. 但再者,十字架對猶太人來說是一種冒犯,因為它抹去了民族的界限。它一舉剷平了那些在猶太人眼中具有無比價值的社會藩籬。現在,我不想讓你們有片刻的想像,以為基督忽視了所有的個人差異。總有一些觸動、一些話語、一些管教,顯示出對個人的理解。但儘管如此,在承認這一點的同時,我說這就是十字架的「絆腳石」,因為 在那裡,一切區別都被抹去了,人們最終必須得救,否則就無法得救。

G. H. Morrison, The Wings of the Morning, p. 277.

十字架的絆腳石

加 5:11

保羅多麼喜歡用「十字架」這個詞!他多麼沉醉於那個短語!保羅對「十字架」的構想,或許從未被偉大而聖潔的安德魯斯主教(Bishop Andrewes)表達得更好,他曾留下名言:「基督將全世界的罪與祂自己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保羅所說的「十字架」,從來不只是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贖罪之死。他呼喊道:「這樣,十字架的絆腳石就除去了。」有人對保羅的講道提出了誹謗性的報告。保羅對誹謗的回應是,他仍然承受著傳講「十字架」之人的恥辱。十字架的絆腳石 並沒有 被除去。

I. 什麼是「十字架的絆腳石」?絆腳石是指引起困難、製造惱怒、引發怨恨的事物。貝斯特博士(Dr. Best)將這個表達翻譯為「十字架的網羅」。那麼,將基督釘十字架作為唯一的救贖途徑來傳講,其最大的困難、網羅和醜聞究竟在哪裡?(1) 「十字架」是人類罪惡的可怕彰顯。罪是我們絕不能從教會用語中刪除的詞彙之一。(2) 十字架顯示了人類救贖的代價。人處於捆綁之中。他得釋放的代價是什麼?答案就在這裡——「十字架」。(3) 十字架是一種如此排他的救贖方法。這在保羅傳講十字架時占了絆腳石的很大一部分。救贖在其最廣泛的定義中,只能藉由十字架獲得。至今,這一真理仍受到怨恨。(4) 十字架的救贖與理智無關。我們必須通過理智放棄的窄門,才能來到救贖面前。(5) 十字架的救贖不分人類的功德。(6) 十字架是一種如此令人難以置信的救贖方式。我們聽過許多關於比較宗教學的知識,它在許多方面是一門有價值的學科;但它的研究從未發現像「十字架」這樣的救贖方法。這是基督教獨有的特權。(7) 十字架提出了巨大的要求。它給我們施加了極大的道德義務。

II. 「十字架的絆腳石」何時被除去?(1) 當我們堅持其他救贖途徑時,它就被除去了。(2) 當我們僅僅將十字架視為一種儀式性的標誌時,十字架的絆腳石就被除去了。(3) 當我們傳講十字架卻不提贖罪時,我們就除去了十字架的絆腳石。(4) 那些忽視十字架要求的人,除去了十字架的絆腳石。(5) 當我們接受十字架的呼召時,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榮耀地被除去了。讓我們與聖潔的萊頓(Leighton)一起說:「與基督的十字架相比,整個世界不過是一場宏大的無關緊要之事。」

Dinsdale T. Young, The Enthusiasm of God, p. 47.

參考資料:V. 11. Spurgeon, Sermons, vol. lxiv. No. 2594. W. M. Clow, The Cross in Christian Experience, p. 115. V. 13. Bishop Creighton, University and Other Sermons, p. 71. V. 14. Expositor (4th Series), vol. ix. p. 343; ibid. (6th Series), vol. x. p. 277.

基督徒的道德

加 5:16

I. 聖保羅在道德方面的教導,其主要特徵是積極性。

處理每一種惡習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著手摧毀它;另一種是用相反的美德來淹沒並窒息它。前者是消極的方法,後者是積極的方法。聖保羅的方法毫無疑問是後者。對於那個與肉體私慾爭戰的可憐加拉太人,他沒有設定一套嚴厲的壓制課程,而是指引他走向一種積極努力的生活,去做一些相反的事:「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這樣……」。使徒掌握了處理人性最崇高的方法之一——一種他直接從主那裡獲得的方法。這兩種處理方法,消極的和積極的,在道德之外的所有人生問題中都呈現在我們面前,而人們必須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一個人被懷疑所困擾,也許是對基督教最基本真理的懷疑。他可以依次攻擊所有的反對意見,最後成功地證明基督教並非虛假。那是消極的。或者,他可以收集關於他的宗教所成就之事的證據,並以基督教是真實的這種深刻而徹底的確信,掃除他所有的懷疑。那是積極的,而且那更好。如果你有一個朋友相信錯誤的事,為了他,也為了你自己,要積極地而不是消極地對待他。不要試圖反駁他的錯誤;相反,要試圖讓你所知道的真理變得生動且令人信服;將它強有力地帶入他的生活中;讓他從你的聲音中聽到,從你的臉上看到,從你的整個生活中感受到。這樣,讓它宣示其與真理真正的親緣關係。

II. 在整個新約中,沒有什麼比採用並運用積極培養人性品格的方式更為優美的了。新約的神,我們在耶穌基督的臉上看到了祂的榮耀和真像,不是一位壓制的神,而是一位父性如此真實,以至於祂的聖潔可以在祂兒女身上重現的神;一位以所有激勵人心、鼓勵和幫助的事物為象徵的神;祂引領祂的兒女進入那種罪惡變得不可能的新生命,走上一條不斷上升、日益基督化的道路。而這種新約、基督教的品格,與人類心靈最美好的願望並不矛盾。人願意為了某種暫時的目的而進行壓制和自我犧牲,去做某項特定的工作——世界充滿了自我犧牲、對慾望的壓制、對自然傾向的克制;然而,人們始終有一種偉大的感覺,即真正的生命不是壓制,而是表達。因此,尋求表達你真實、更高尚的自我,努力追求純潔和聖潔,這些低級的激情就會失去對你的控制。你與其說是壓碎了肉體,不如說是擁抱了屬靈。你將會「順著聖靈而行」,因此你「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這難道不是基督的方法嗎?「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但「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這是積極的獲得,而不是消極的投降;是最高尚的自我放縱,而不是最低級的自我放棄,這才是福音的偉大終極目標。

III. 然而,在我們主的教導中,以及在整個基督教的精神中,出現了許多似乎與此結論相矛盾的地方。耶穌的宗教難道不一直被稱為自我犧牲的宗教嗎?自我放棄難道不像在任何其他信仰中那樣,被提升為一種美德並冠以榮耀嗎?這當然是真的。但在基督的教導中,自我犧牲總是暫時的、臨時的,僅僅是為積極培養和彰顯祂所喜愛的屬靈生命的偉大成果掃清道路:砍掉右手,剜出右眼;治死肉體,使人能「進入永生」。基督徒的自我犧牲,在模仿基督自我犧牲的完美榜樣時,才是真實的。基督徒的自我放棄被稱為「向世界釘十字架」;那麼,當我們轉向基督的十字架時,我們就找到了基督徒自我放棄的關鍵。看看積極的力量是如何透過那最英勇的犧牲閃耀出來的。這不僅僅是放棄某樣東西,也是抓住某樣東西。那位受苦者正以一種自信的盼望、一種凱旋的確信,來征服恐懼。正是因為祂順著聖靈而行,祂才能如此勝利地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正是因為祂緊緊依附於祂的父,祂才從客西馬尼園中剛強地走出來。祂沒有犯罪,是因為祂無限良善的圓滿。擺脫自愛的方法就是愛神。「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Bishop Phillip Brooks.

參考資料:V. 16. Expositor (5th Series), vol. v. p. 141: ibid. (6th Series), vol. x. p. 362. A. Maclaren, Expositions of Holy Scripture Galatians, p. 153. V. 16, 17. F. D. Maurice, Sermons, vol. i. p. 263. T. Arnold, Sermons, vol. iv. p. 54. Expositor (4th Series), vol. ix. p. 189.

聖靈的果子( 為聖靈降臨節 )

加 5:16 ; 加 5:22-23

這些話很適合作為我們聖靈降臨節的思考。今天我們被提醒關於屬靈的生命,以及它的神聖作者;我們被提醒關於聖靈的降臨,以及祂賜給那些接受祂的人的恩典、美德和能力。我們今天被提醒,正是聖靈在教會和每個信徒心中的內住,才構成了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遠不止是道德:它是神聖生命在人裡面的栽種,是另一種屬靈本性的注入;聖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那種屬靈的本性是如何展現和證明的。他帶我們來到這個簡單的考驗面前,我想簡要地強調這一點。

I. 它藉由果子被認識。定義屬靈或說誰是屬靈人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無法說出神是如何將祂自己與人的靈魂結合,並在原本自私、驕傲、貪圖享樂、貪婪和嫉妒的人裡面,產生出與這一切完全相反的恩典和情感。討論它的哲學毫無用處;它超越了理解。使徒只是將我們鎖定在這一點上:它藉由結果被認識。「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等等。我們在那裡並非處於不確定的基礎上。屬靈人是那些肉體的情慾被更高的力量所壓制的人,他們不再以本性中熾熱的激情去愛那些可見、可觸、可嘗的事物,那些

II. 現在,在神性中,關於人有一個旨意;那個旨意就是:人雖然不聖潔,卻應當被賦予與聖者團契的能力。為了成就那一個神聖的旨意,在同一本質中的每一位格都有其特殊的職分。正如在創造人時,你會發現神性中的三位格進行了商議,可以這麼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造人」;正如在墮落後,「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我們也發現,關於人類的救贖,祂們彷彿是藉著約來行動的。在這個約中,我們發現永恆的父被呈現在我們面前,作為那接受滿足的位格,那要求公義的位格,然而卻在慈悲中差遣祂的獨生子,為祂預備了身體,為祂指派了一個中保的國度,將祂賜給百姓作為約。因此,我們發現主耶穌基督被描述為更美之約的中保,祂的血被稱為永約的血(提後 1:9;彼前 1:20;啟 13:8)。

III. 那麼,這個慈悲的奧祕,完全取決於基督的十字架。那麼,我們豈不都準備好要與使徒一同呼喊:「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嗎?因為除了這個,我們還能誇什麼呢?若不是因為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是什麼?除了是不聖潔的受造物,並因此是痛苦、滅亡的受造物之外,我們還能是什麼?世俗的財富與權力、心智的天賦、才幹、學識:這些僅僅是神借給我們、讓我們藉以完成祂為我們所開始之工(我們自己的救恩)的工具,且我們必須為其使用負責,這些並不是可以誇口的對象;它們很快就會隨著我們必朽壞的自我一同滅亡。我們確實可以在某些特權中喜樂——恩典的特權、我們揀選的特權;正如以色列人以身為受割禮的人為榮是合法的,我們在更高程度上,以受洗歸入教會並成為神的兒女為榮,也是合法的。我們確實可以在這些特權中喜樂,但我們不可忘記這些特權建立在什麼之上——我們不可忽略基督的十字架;那十字架是我們的羞辱,因為它宣告了我們種族的不聖潔;但它同時也是我們的榮耀,因為它將我們帶回到神面前。

Dean Hook.

耶穌的十字架

加 6:14

第一和第二個十字架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解釋。它們是犯罪的後果,是對神和人律法的冒犯。但第三個十字架,耶穌的十字架,困難就在這裡!我們該如何理解它?它主要的標記和特徵是什麼?你只有把它看作是一個犧牲的十字架,看作是為罪而作的贖罪、救贖性的受苦,你才能理解它,才能賦予它意義。羞辱、痛苦和罪在那裡相遇,就像在另外兩個十字架上一樣,但雖然祂承受了痛苦,祂卻沒有罪。它不像其他的十字架;它與它們完全分開。

I. 關於十字架的誤解。 如你所知,如今所有的人,甚至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並不以你我那樣的方式看待十字架。讓我們花一兩分鐘看看在這個問題上可能會產生哪些誤解。

(a) 一場司法謀殺。 試想一下,如果耶穌的十字架僅僅是一場司法謀殺,那意味著什麼?它給世界帶來了多麼可怕的混亂!我們知道在類似的情況下,同樣的事情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是完全可能的,但那只會使混亂加倍,我們在一個因司法謀殺而死的人身上,只能為一個無罪或無辜的人所遭受的冤屈而哀悼。這對我們沒有好處,對任何人也沒有好處。

(b) 一位好人的死亡。 或者,如果耶穌的十字架,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僅僅是一位好人的死亡,那對你我有什麼意義呢?它沒有起到任何好的作用。世界上沒有人能將好的目的歸於這樣的事情。它不會在你悲悲傷時幫助你,也不會在我或任何人在罪中時幫助我;它只會深刻地加深人類的悲傷,使人類歷史的黑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黑暗。

(c) 最偉大殉道者的死亡。 或者,如果耶穌的死,耶穌的十字架,僅僅是有史以來最偉大殉道者的死亡,我再次問,那有什麼好處呢?祂或許為公義作見證,祂或許為純潔作見證,但那有什麼好處?對你對我有什麼好處?世界對於追隨單純的見證人一直是非常、非常緩慢的。人們或許會為這位偉大殉道者所遭受的可怕冤屈而流淚,但我們為什麼要年復一年地讓世界悲傷,講述祂可怕死亡的故事,並使世界和男人女人的心比他們本該有的更加悲傷呢?倒不如,把十字架從每一座教堂上取下來,把它從每一件裝飾品中驅逐出去,把它拿走,並懇求人們忘記那可怕的事情,忘記有史以來最偉大殉道者死亡的可怕不幸。

這些說法無法解釋現在那些愛祂的人所判斷的耶穌十字架,也不會賦予它任何值得對你或任何人談論的意義。它無法解釋現在聚集在十字架周圍的任何事物。我們必須解釋為什麼人們以他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為榮。我們必須為那些男人、女人和小孩甘願為那位被釘十字架者而死找到一個解釋。

II. 十字架的解釋:

(a) 它代表了神對罪的憂傷。

(b) 它向我們展示了神的愛。耶穌的十字架向我們展示了神的愛,為罪人帶來了赦免和義。

(c) 它代表了神的犧牲。 耶穌的十字架向我們展示了神的愛,為了你和我而犧牲了自己。這就是可能性如何成為現實。這是神自己,這是神真實的愛,為了成就這事而犧牲了自己。這若不是神的犧牲,就什麼也不是。一個人的死,一個單純的人的死,對你我來說什麼也不是;但如果其中包含了神的生命,如果它是以一種沒有人能充分解釋的方式成為神,如果它是神真實地犧牲了自己,取了罪人的地位,分擔了罪人的罪,承擔了罪人的刑罰,那麼你就能看出赦免為何可能,義為何能成為我們的,永恆的榮耀也為何能成為我們的。神已經做了這件事,這就是十字架的意義。

參考資料。加 6:14。Spurgeon, Sermons, vol. xxxi. No 1859. H. Bonar, Short Sermons for Family Reading, pp. 138, and 148. H. P. Wright, Preacher's Magazine, vol. xvii. p. 460. W. B. Selbie, The Servant of God, p. 179. R. J. Drummond, Faith's Certainties, p. 125. 加 6:15。J. Iverach,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xlvii. p. 342. A. P. Stanley, Canterbury Sermons, p. 190. F. D. Maurice, Sermons, vol. iv. p. 49. Bishop Bethell, Sermons, vol. ii. p. 307. J. Iverach, Christian World Pulpit, vol. 1. p. 262. Expositor (4th Series), vol. x. p. 112; ibid. (7th Series), vol. v. p. 204. 加 6:16。Ibid. (5th Series), vol. vi. p. 385.

使徒的憤怒

加 6:17

《加拉太書》是聖保羅唯一一封充滿了近乎純粹憤慨之詞的書信。聖保羅的書信通常充滿了溫柔與慈愛,但在這封給加拉太人的信中,他的溫柔似乎暫時被擱置了。這是一幅關於使徒憤怒的、引人注目且莊嚴的圖畫。

I. 如果你將這封信與聖保羅的其他書信稍作比較, 你就會看出他當時一定有多麼不悅。首先,它開篇時沒有絲毫聖保羅其他所有書信開頭那種親切而深情的介紹。即使在他有很多需要指責的地方時,聖保羅的習慣也是以他能想到的最愉快、最令人振奮的話題來開始他的書信。在大多數情況下,他的歸信者總有一些值得稱讚的地方;因此,在他著手糾正他們之前,他會先從他能誠實稱讚他們的地方開始。你在《羅馬書》和《哥林多書》中可以看到這一點,即使在後者的情況下,有那麼多需要指責的地方。這裡卻非如此。在極其簡短的問候之後,他在第一章第 6 節就直接進入了最嚴厲的責備。「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然後他繼續對任何傳講與他自己所傳不同的福音的人,宣告那莊嚴而可怕的咒詛。不間斷地讀完整封信,你會發現它像一股湍急的洪流一樣推動著你。通常聖保羅寫的是長句。這裡的句子卻短促而尖銳——短小、簡潔、急促,帶有寫作時那種熱切誠懇的印記。直到我們所說的,這篇作品最初的激烈情緒開始消退時,大約在第三章的中間,才出現了一句回歸溫柔的話語。「我小子啊,」他最終這樣稱呼他們,並告訴他們,他很樂意「改換語氣」對待他們;即不要說得那麼刺耳。但儘管他希望自己能改換語氣,就這封信而言,他終究沒有這樣做。它結束時與開始時一樣嚴厲。沒有親切的問候,沒有像其他書信中常見的那種溫柔的問候。一切都是突兀而嚴厲的。

II. 這意味著什麼? 這個詞的含義很容易解釋,而聖保羅能夠這樣說自己,正是使他能夠如此憤怒卻不犯罪的原因,正如整封信所顯示的那樣。聖保羅確實帶著豐富的印記,證明他確實屬於基督。在其他地方,聖保羅喜歡稱自己為耶穌基督的僕人,甚至是耶穌基督的奴僕。在那個時代,習慣上經常會給奴隸打上某種標記或字母,以顯示他們屬於誰。因此,保羅在這裡提到了他在侍奉主人時所受傷口的疤痕,即他在林後 11:23;林後 11:25 中所描述的被石頭打、被鞭打的疤痕。他說,這些疤痕就像是證明他是基督財產的標記或烙印。自由人為自己的帳戶行事,並承擔自己的責任。奴隸則做主人命令他做的事,除此之外別無其他。聖保羅的意思是說,在他所做和所教導的一切中,他並非在為自己的責任行事。他並非出於自己的心思去教導。他並非認為自己可以自由地教導任何他喜歡的東西。恰恰相反。他始終是作為基督的奴僕在行事。他放棄了自己的自由意志歸給基督。他除了基督吩咐他的事之外,什麼也沒做,什麼也沒教。責任不在他,而在基督。因此,聖保羅的意思是:無論我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都是我作為基督的奴僕所說、所做的。凡抵擋我的,就是抵擋那擁有我的人。這些我被烙上的疤痕和傷口,就是顯示我屬於祂的標記。因此,讓所有人都小心,不要抵擋我。 III. 將這一切應用到我們自己身上: (a) 聖保羅是基督的奴僕。 你可以將整個基督教信仰總結為一個詞:自我克制。

(b) 祂的僕人越是達到對主人完全捨己的真正標準, 他們就越會帶有那擁有他們、也是他們主人之主的印記。那麼,那些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基督的人,身上被蓋上或烙下的烙印或標記是什麼呢?這些標記肯定在於他們的命運與基督的命運相似,或者更切確地說,在於他們命運的某一部分與基督的命運相似。

參考資料。加 6:17。H. R. Haywood, Sermons and Addresses, p. 227. H. D. Rawnsley, Church Family Newspaper, vol. xiv. p. 68. F. W. Farrar, Everyday Christian Life, p. 282. J. M. Neale, Sermons Preached in a Religious House, vol. ii. p. 467. Expositor (4th Series), vol. vii. pp. 201, 278; ibid. vol. ix. p. 264; ibid. (6th Series), vol. iii. p. 139. A. Maclaren, Expositions of Holy Scripture: Galatians, p. 189.

宗派立場介紹(本站譯者收錄,非原始文獻,請讀者自行斟酌)

1. 「II. 現在,在神性中,關於人有一個旨意;那個旨意就是:人雖然不聖潔,卻應當被賦予與聖者團契的能力。為了成就那一個神聖的旨意,在同一本質中的每一位格都有其特殊的職分。正如在創造人時,你會發現神性中的三位格進行了商議,可以這麼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造人」;正如在墮落後,「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我們也發現,關於人類的救贖,祂們彷彿是藉著約來行動的。在這個約中,我們發現永恆的父被呈現在我們面前,作為那接受滿足的位格,那要求公義的位格,然而卻在慈悲中差遣祂的獨生子,為祂預備了身體,為祂指派了一個中保的國度,將祂賜給百姓作為約。因此,我們發現主耶穌基督被描述為更美之約的中保,祂的血被稱為永約的血(提後 1:9;彼前 1:20;啟 13:8)。」:本段反映了改革宗(Reformed)神學中「救贖之約」(Covenant of Redemption)的立場;其他宗派如部分阿民念主義(Arminianism)或路德宗(Lutheranism)對此約的細節詮釋或強調重點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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