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衣
利未記 8:7-9
「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在他頭上戴了禮冠,在禮冠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承接聖職的下一個儀式,是為亞倫穿上神所指定製作的大祭司官袍(出埃及記 28 章)。亞倫眾子的授衣儀式,顯然是在會幕與亞倫受膏為大祭司之後才進行的。關於亞倫的授衣,我們讀到上述利未記 8:7-9 的記載。
由於這些服裝是官服,我們必須將其視為象徵性的;這一點因耶和華對製作服裝所給予極其細緻且特殊的指示而更加凸顯。沒有任何細節留給人的想像,一切皆由耶和華規定。大祭司的官袍由八件組成,其中四件——內袍、腰帶、頭巾(或稱「禮冠」)和褲子——除了頭巾外,皆為白色細麻布,與普通祭司的官服完全相同。
另外四件則是亞倫獨有的,是其職分的特殊標誌,與普通祭司的服裝不同,是用金線和各種顏色華麗地製作而成,是「為榮耀,為華美」的服裝。這四件是:以弗得的外袍,全是用藍色線織成,邊緣綴有石榴和金鈴鐺;以弗得本身由兩塊組成,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白麻布繡成,一塊在前,一塊在後,覆蓋在外袍上,並在肩上用兩塊紅瑪瑙連接,上面刻著十二支派的名字,一肩六個;以弗得用同樣材質和顏色的帶子束在身上。第三件是胸牌,是一個雙層的正方形,材質與顏色與以弗得相同,當它用金鍊從肩上垂下時,其摺疊處放置了烏陵和土明(無論它們究竟是什麼),胸牌正面鑲嵌著十二顆寶石,每顆寶石上分別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第四件也是最後一件服裝是「金牌,就是聖冠」;這是一條金帶,用藍細帶子繫在頭巾前額上,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
大祭司的這套服裝,首先代表他是會幕的指定事奉者。服裝的件數是四的兩倍,如同普通祭司服裝的四件,對應著會幕平面圖中所呈現的「四」——會幕整體及其各部分皆為四方形,至聖所是一個完美的立方體;在聖經中,「四」始終是象徵宇宙的數字,代表神所創造並為祂作見證的宇宙。同樣地,大祭司的服裝也透過其顏色(同樣為四種:藍色、紫色、朱紅色、白色)標明他是會幕的事奉者。
其次,大祭司的官袍標明他是會幕之神的僕人,穿著神的制服。這些顏色都是光的各種變化,因此都象徵性地指向那位創造了宇宙(摩西會幕即是其預表)的光之神。其中,藍色是蒼穹的顏色,在許多土地和宗教中,自然被視為象徵神的顏色,代表那位作為天之神,以謙卑的愛與自我啟示俯就地上的神。同樣地,我們發現它在聖經中關於耶和華的象徵性顯現中反覆出現,總是將神帶到我們面前,特別強調祂那謙卑的愛,即與人立約,並為人的益處啟示祂神聖的律法。紫色,正如每個人都會想到的,在各地都被公認為皇室的顏色,因此象徵著神作為天地統治者的君王尊榮與威嚴。朱紅色立刻讓我們想起血的顏色,它在摩西的象徵體系中處於最前沿,作為生命的象徵,從而將我們指向那位本質上是「活著的那一位」的神,祂本身就是受造物中一切生命(無論是肉體還是靈性)的唯一原始源頭。白色象徵意義的明確性同樣無人會誤解,它不僅在聖經中,在所有民族中,一直都是純潔與聖潔的象徵,因此代表大祭司作為神(至聖者)的事奉者。因此,透過這次授衣,亞倫在象徵意義上被確立為會幕的事奉者,同時也是神的事奉者;特別是作為啟示之神、與以色列立約之神、至高者、以色列君王、生命之神(以色列救贖中生命的賜予者),以及至聖之神(那位「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的神)的事奉者。
「以弗得的外袍」是用一整塊布織成的,全為藍色。它沒有縫口,象徵著擔任大祭司職分者所必須具備的完整與絕對的正直。它全為藍色,這種顏色象徵著天上的神在聖潔的律法與約中,以謙卑的愛向以色列顯現自己,因此這件外袍特別標明大祭司是耶和華及其啟示律法的事奉者。
根據聖經的用法,從前後肩上垂下的以弗得,是特別象徵統治與權柄的服裝;這一思想在繫於其上的胸牌中得到了充分表達,胸牌內放置了烏陵和土明,在困惑時刻,神藉此向以色列顯明祂的旨意,因此它被稱為「決斷的胸牌」。
這些服裝的裝飾也有象徵意義,儘管並非每一處都同樣清晰。大祭司穿著這身服裝,在以弗得和決斷的胸牌上,佩戴著刻在寶石上的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這標明他在神面前及與神同工的所有大祭司工作中,呈現並代表了以色列。名字刻在寶石上,象徵著以色列在神眼中極其寶貴,是祂的「特選珍寶」。名字佩戴在肩上,代表亞倫在以色列面前,以其職分的力量在神面前扶持並承擔他們;名字佩戴在胸前,則代表他以愛與情感將他們掛在心上。
綴在以弗得外袍邊緣的石榴和金鈴鐺的象徵意義並不十分明確。但我們或許可以從神對每個以色列人衣服底邊都要佩戴藍色繸子的指示中找到線索(民數記 15:39)。其目的是為了讓人不斷想起律法:「這繸子作你們的佩帶,叫你們看見就記念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遵行這些命令。」如果祭司國度中每個成員衣服上的這個邊緣,旨在象徵性地標明他們是天上神律法的守護者,我們便可以安全地推斷,大祭司官袍上類似的邊緣也有類似的含義。若是這樣,我們若遵循猶太傳統,將石榴(一種以充滿種子而著稱的果實)視為誡命律法的卓越象徵,即活神的言語,視其為神所賦予生命能量與能力的「不朽壞的種子」,或許就不會偏離太遠。
至於鈴鐺,我們自然會立刻想到鈴鐺作為發出信號、宣告人們需要知道之事的常見用途。因此我們讀到這些金鈴鐺(出埃及記 28:35):「他進去見耶和華的時候,這聲音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
這些綴在衣邊、每對石榴之間金鈴鐺,宣告他作為律法誡命的履行者,正式出現在神面前,並因此在執行大祭司職能時蒙神悅納。
關於「烏陵和土明」(意為「光與完全」),它們顯然被放置在決斷的胸牌摺疊處,如同法版被放置在約櫃內一樣。歷代以來對此爭論不休,但無法斷定它們究竟是什麼。最可能的觀點是,它們是兩塊神聖的籤,在大祭司需要確定神旨意的莊嚴場合中使用。無論如何,從聖經中可以清楚看出,神作為以色列君王的旨意,在某些方面是透過它們向大祭司顯明的,以指導國家處理疑難問題。因此,將它們放置在決斷的胸牌內是非常合適的,事實上,胸牌可能正是因此而得名。因此,作為烏陵和土明的佩戴者,大祭司被設定為一位憑藉其職分,在所有關乎以色列行動的事上,從神那裡獲得關於祂旨意的完美啟示者。
刻著字的金牌,稱為「聖冠」,由摩西用藍細帶子繫在亞倫頭巾的前額上。這裡的貴金屬,正如大祭司官袍和會幕中的其他地方一樣,象徵著以色列神榮耀的無限豐富,大祭司正是這位神的事奉者。然而,這聖冠的特殊意義在於其上的文字:「歸耶和華為聖」。這是一個持續可見的標記與提醒,表明大祭司在他所是的一切與所做的一切中,在最高意義上是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的——他是以色列天上君王的事奉者,穿著祂的制服。這塊刻有銘文的金牌被稱為「冠冕」,進一步暗示了這一事實正是大祭司職分最崇高的榮耀與尊嚴。他是以色列神耶和華的事奉者,而耶和華至高的榮耀正是祂是聖潔的。在出埃及記 28:36-38 對這冠冕的指示中說到,憑藉著佩戴此物,或者說憑藉著所彰顯的事實,「亞倫要擔當以色列人在一切聖物上所犯的罪孽;這牌要常在他額上,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也就是說,即使是以色列人分別為聖的物,他們最神聖的禮物,仍會被獻祭者那揮之不去的罪性所玷污;但這些禮物因著由亞倫(他本身是「歸耶和華為聖」的)所獻上,仍蒙恩典悅納。
這就是摩西為亞倫穿上這些「為榮耀,為華美」的服裝,象徵他被授予神所呼召他擔任之崇高職分的多重尊嚴,其象徵意義大抵如此。但我們不可忘記,我們在此處理的並不僅僅是古物學或考古學感興趣的事物。新約的教導再清楚不過了:亞倫作為大祭司,並非偶然,而是出於神的旨意,預表了基督。在關於他授職及其作為大祭司所做之工的所有指示中,聖靈旨在直接或間接地預表關於耶穌基督(我們天上的大祭司,所有這些預表的成就者)的身分、職分與工作。正如亞倫穿著四種顏色的大祭司四件套官袍,一方面代表他是會幕的事奉者,另一方面代表他是以色列神(會幕的居住者)的事奉者,我們也因此想起基督是如何被任命為「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希伯來書 9:11)——即地、天與諸天之上的天——的事奉者,藉著祂血的獻祭,使「地上的或天上的」一切都與神和好(歌羅西書 1:20)。我們看著以弗得的藍色外袍,想起基督是如何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希伯來書 8:6),正如舊約所未能做到的,它展現了神謙卑的愛與救贖憐憫的完全啟示。同樣地,織入的朱紅色提醒我們,基督作為偉大的大祭司,也是生命之神的事奉者,祂自己就是生命,並將生命賜給祂所有的子民。我們看著大祭司的紫色與金色,再次想起基督這位大祭司也擁有君王的權柄與統治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祂(馬太福音 28:18)。
我們再次看著用藍色、朱紅色、紫色和金線織成的細麻布以弗得,以及象徵事奉的腰帶,還有垂下的決斷胸牌,想起基督在作為大祭司的所有關係中,是如何成為祂子民的統治者與審判者。祂作為真實烏陵和土明的佩戴者,不僅是祭司、君王與審判者,為了祂子民的救贖,祂更是他們的先知,不斷向那些尋求祂的人啟示神的旨意,以指導他們應對生活中的每一個緊急狀況。腰帶,作為事奉的象徵,再次提醒我們,在所有這些事上,祂是耶和華的僕人,藉著拯救我們來事奉父神。
石榴與金鈴鐺的象徵意義提醒我們,為了堅固我們的信心,我們那崇高的大祭司在至聖所中代表我們出現在神面前,祂是神聖律法的偉大維護者與成就者,祂不僅憑藉至高的功德,更憑藉神的任命,完全有資格在神面前有力地為我們的需求代求,祂在天上聖所中的存在本身,就發出甜美的音樂。亞倫是否在神面前持續將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擔在肩上與胸前?同樣地,祂偉大的本體(Antitype)在執行大祭司職分時,也持續將祂所有的子民帶到神面前;這不僅是以一種模糊且籠統的方式,而是按支派、按群體,針對每個支派與群體特殊的處境與需求;不僅如此,我們可以說,每一個個體,都這樣持續被這位天上的祭司擔在肩上與胸前;祂將他們擔在肩上,以祂的大能扶持他們;擔在心上,以最溫柔的愛與同情關懷他們。每當我們因意識到即使是我們最神聖的禮物中仍存有污穢,因我們的奉獻充其量仍是不完美的而感到苦惱與沮喪時,我們可以想起亞倫所戴的金冠及其銘文,並記住主耶穌在最完全的意義上是如何「歸耶和華為聖」的;因此,我們可以滿懷恩典地振作起來,因為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與權利,將這關於亞倫額上聖冠的話應用在祂身上:「聖潔的冠冕常在祂額上,祂要擔當我們在一切聖物上所犯的罪孽;這牌常在祂額上,使我們的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因此,這象徵意義教導我們,要時刻從所有意識到的污穢與罪中,轉向主耶穌那無限聖潔的身分,因為祂作為大祭司,持續在神面前代表我們,祂是我們蒙悅納的完全保證,使我們的人與我們不完美的工,因祂自己的緣故蒙神悅納。
亞倫眾子的授職與膏抹,是在亞倫穿衣與受膏之後進行的。我們讀到(利未記 8:13):「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除了這裡提到的三件服裝外,還必須加上「細麻布褲子」(出埃及記 28:42);因此,他們在官服的各個部分中,也帶有數字「四」,這是會幕中所呈現的受造物的標記。一切皆為純白細麻布,象徵著那些在神面前擔任祭司職分者所應有的聖潔與公義。因此,啟示錄中曾多次使用相同的象徵,來表示那些用血買贖回來的聖徒那無瑕疵的聖潔與公義,他們被神立為「國民和祭司」:例如,關於那被象徵為羔羊新婦的神聖群體,經上說:「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示錄 19:8)。
宗派立場介紹(本站譯者收錄,非本文文獻)
1. 「亞倫眾子的授衣儀式,顯然是在會幕與亞倫受膏為大祭司之後才進行的。」:本段反映長老制或主教制等強調聖職按立儀式之立場;其他宗派如公理制或部分強調信徒皆祭司的宗派,則可能對聖職授衣與膏抹的儀式性細節持較簡化的看法。
2. 「亞倫眾子的授職與膏抹,是在亞倫穿衣與受膏之後進行的。」:本段反映聖職按立與膏抹的儀式性立場;其他宗派如部分自由教會傳統,則可能主張聖職的權柄源於會眾的呼召與聖靈的恩賜,而非透過外在的膏抹儀式傳遞。